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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与就业
更新时间: 2009-7-21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499
 
收费与就业
    1、严格执行物价局核费标准,中途没有任何违规收费。
    2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,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的学生,可享受国家助学金(1500元/人.年)。
    3、学院设立“高技能人才助学金”,其标准为1000—3000元,详见评选办法。
    4、按国家政策规定,学院根据家庭状况和本人表现进一步上报学费减免指标。
    5、创新育人模式,逐步推广工学结合,减轻家庭经济负担。
 
    ★就业率达98%以上,毕业生如30天内不能就业,校方发给生活费并免费续读直至完全就业。(详见《安置协议》)
    ★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,认真开设所有课程,校内完成各类实习实验项目,确保学生扎实掌握操作技能。
    ★按学期收费,不满意者可按国家规定退还学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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